
12月. 14, 2021,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公布14个常见问题的新答案(常见问题),说明在COVID-19大流行期间,雇主可能会做什么,也可能不会做什么,以遵守联邦公平就业法. 新的《梅高美集团4858》专门讨论了“残疾”的定义,以及如何确定COVID-19患者是否符合《美高美集团4688》(ADA)的规定。.
ADA与COVID-19背景
在《美高美集团4688》, 拥有15名或以上雇员的雇主,如果对被诊断出或被认为患有COVID-19的个人采取某些不利的雇佣行动,可能会面临责任. 《美高美集团4688》还要求这些雇主为残疾人提供合理的便利, 包括任何与COVID-19相关的信息. 规模较小的雇主可能会受到适用的州或当地法律的类似规定的约束.
由三部分组成的定义
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新《梅高美集团4858》明确指出,COVID-19可能使个人有资格根据“实际”残疾获得《美高美集团4688》保护, 残疾的“记录”或“被认为”有残疾. 雇主必须进行个性化评估,以确定某一特定员工的COVID-19是否符合上述任何一种定义.
残疾类型
如果COVID-19是一种身体或精神损伤,“严重限制了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”,那么它就是一种实际残疾.“常见问题解答提供了COVID-19患者符合(和不符合)这一定义的例子.
《梅高美集团4858》还解释并举例说明,即使个人过去仅患有COVID-19(“残疾记录”)或被错误地认为患有COVID-19(“被视为”残疾),某些不良雇佣行为也可能违反《美高美集团4688》。.
突出了
COVID-19是一种残疾
确定COVID-19是否为残疾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,始终需要进行个性化评估.
实际的残疾
如果COVID-19严重限制了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,那么它就是一种实际残疾.
重要的生命活动
主要的生命活动包括主要的身体功能, 如呼吸, 肺或心脏功能, 和大多数日常活动, 比如走路或集中注意力.
本法律更新不打算详尽无遗,任何讨论或意见也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. 读者应联系法律顾问寻求法律建议. ©2021 Zywave公司. 保留所有权利.
讨论
目前还没有评论.